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
文章来源: 发布人:高建克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 14:34 点击率:3450
温瓯教学〔2016
〕
281
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
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16
年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6
年
12
月13
日
抄送:
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13
日印发
201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的监测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12
〕
148
号)和《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评价方案(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使全区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配齐配足艺术教师和相关教学设施,全面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二、监测依据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
〕
17
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
〕26
号)等文件。
三、监测目的
1.
了解全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的总体水平,以及不同镇、街不同学校的差异情况。
2.
了解全区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以及影响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3.
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监测原则
1.
导向性原则。监测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监测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齐配足艺术教师,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
2.
发展性原则。监测工作既关注学生艺术素养水平,也关注艺术课程的开设、教学和管理;既关注艺术教育器材、设备和场地建设,也关注教师配备、教学理念和评价机制,全面分析艺术教育成果、条件、师资等方面的关系。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各地区和学校艺术教育提供建议,达到改进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法的目的。
3.
多元性原则。在条件许可、测试工作基本成熟的情况下,监测方法除常规的统一测试外,还可采取表现性评价手段,让学生自主选择测试项目,进行质性多元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艺术教育质量。
4.
整合性原则。在条件许可、测试工作基本成熟的情况下,既有当前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同时关注学生日常艺术活动记录和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建设情况,促进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
5.
操作性原则。遵循“
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
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价方式方法,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五、监测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六年级、九年级学生。
六、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为主,死记硬背的或纯粹知识性的内容不作测试要求(见附件1
、附件
2
)。
试卷分音乐、美术两部分,满分各100
分,其中音乐学科以听音乐(欣赏声乐、器乐片段)完成答题;美术学科包括美术常识(以美术作品的欣赏为主)和绘画技能(现场命题绘画)两部分,分别占30%
和70%
左右。实行开卷考试。
七、监测组织
1.
由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领导(附件
3
),负责完善瓯海区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方案,统筹协调全区监测工作。具体工作由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实施办公室负责实施,包括监测的组织、成绩统计、问卷统计、数据报送和本地数据分析等工作。
2.
瓯海区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试点专家组(附件
4
),负责制定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包括命题与阅卷,并指导各校的相关业务工作。
八、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安排在2016
年
12
月
28-29
日(周三、周四)。
初中九年级:2016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周三)
1:30—3:00
;
小学六年级:2016
年
12
月
29
日下午(周四)
1:30—3:00
。
九、监测方式与操作办法
1
.命题:由“
监测办公室”
与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
2
.印刷:按照中考级别统一印刷试卷、装袋。
3
.考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六年级、九年级学生在规定时
间内考试,所有学生参加考试,有请假的必须由学校教学科研处开具证明,注明缺考原因。汇总后报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备案。
4
.监考与巡视:由各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考,监考老师由各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区教育局将向各考点指
派巡视员进行现场巡视。
5
.改卷与统计:由各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教师采用流水作业式阅卷,根据区
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表格进行等分与统计,计算出班级平均分、前20%
平均分、后
20%
平均分。一周内将成绩统计表格报监测办公室(联系人:黄德靖,联系电话:
88581260
或
680321
),监测办公室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出每个学校的艺术素养
Q
值,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6.
试卷领取时间地点:领卷时间
2016
年
12
月
27
日(周二)下午
2
:
00
,地点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A
幢
108
教室。
十、监测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 学校(考点)
1.
做好考前动员与考务工作,按考生座位号顺序排列座位。
2.
由于音乐监测以听音答题为主,必须保证广播设备或班级电脑平台的通畅。
3.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更改考试时间。
4.
考点负责人按照本校实际学生数组织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考学生人数。学生的名单(电子表格)提供给中心学校教学专干。
5.
如有学生辍学、转学、外出寄读,或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学校要出具证明材料,该部分学生不纳入本校的成绩统计,缺考没有任何证明的,以0
分纳入本校的成绩统计。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或之前上报给各中心学校教学专干。
6.
每个考点准备一个考务室(办公室),准备好订书机、胶水等工具材料,并安排好验收试卷人员。
7.
考试结束后当天,所有试卷密封好送中心学校统一保管。
(二) 监考人员
1.
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实施监考。
2.
到达试场后,当着学生的面拆开试卷袋;校对学生填写的座位号。
3.
监考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监考工作。监考过程中,不得吸烟;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包括通话、短消息及游戏等;不得阅读书刊报纸等;不得谈笑聊天;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对试题内容做引导性解释(对试题印刷文字问题可以当众答复)。
4.
考试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5.
考试结束铃声响,即令考生停止答卷,坐在原位,依次收集试卷,并按照座位顺序号整理好试卷,有缺考的必须放入空白试卷,并注明缺考。
6.
考试结束后直赴考务室,试卷需经验收人员验收,美术试卷、音乐试卷分别装袋,学生数多的班级(40
人以上)每学科可以分
2
本装订,每本试卷放上装订纸用订书机按照正三反二装订,然后贴上密封条。试卷袋密封后,外面也要贴上密封条。(装订纸、密封条附在试卷袋中)
7.
考试期间,非监考人员不得进入试场,严禁本校音美教师或者班主任以任何名义接触考生。
(三) 考生
1.
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考试。由于某方面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2.
在规定的试卷内完成答卷,迟到15
分钟不能考试,开考
30
分钟以后才能离开试场。
3.
填写正确的座位号(2
位数)
4.
音乐考试以听音答题为主,所以先考音乐。
5.
实行开卷考试,可以查阅教材或其他文本材料,但是不得携带手机,不得查阅网络资料。
6.
不得偷看其他考生的答案,不得相互交流、讨论、喧哗。
测试结果将分别作为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艺术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
1.
浙
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音乐监测参考内容
2.
浙
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美术监测参考内容
3.
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4.
瓯海区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工作专家组名单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
音乐测试参考内容
一、音乐欣赏能力
1.
能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人声音色,说出常见的演唱形式。
2.
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
能听辨和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变化或特点。
4.
能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
5.
能听辨音乐情绪的不同特点,并作简要描述。
6.
能通过聆听,初步分辨音乐的体裁与形式。
7.
记住一定数量的音乐主题,聆听后能说出曲名。
8.
了解有代表性的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等,聆听后能说出曲名或类型。
二、音乐表现能力
1
.能够随琴声视唱简单的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2
.能用正确的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具有良好的唱歌习惯。
3
.能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演唱,每学年能背唱歌曲2
6
首。
4
.能用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乐器,运用适当的演奏方法进行演奏,每学年能演奏乐曲1
2
首。
5
.能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
6
.能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实践,或根据音乐进行即兴编创表演活动。
7
.能够主动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自信、有表情地进行表演。
附件2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
美术测试参考内容
一、美术欣赏能力
1
.认识并记住教材中学过的重要美术家及美术作品。
2
.认识并说出美术的主要门类及表现形式。
3
.认识并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肌理等基本造型元素。
4
.运用常用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写作等方式,欣赏美术作品,表达自己对作品的感受与理解。
二、美术实践与表现能力
1
.运用描绘、雕塑、拓印、拼贴等手段和方法,创作美术作品,表达情感与思想。
2
.运用对称、均衡、重复、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进行造型表现活动。
3
.能在造型表现活动中,运用简单的绘画构图和透视知识。
4
.选择合适的材料与制作方法,设计和装饰图形与物品,并做简单的设计说明。
5
.运用视觉传达设计的知识,进行标志、招贴、请柬、贺卡、服装等设计。
6
.选用易得的材料,进行简单的工艺制作,如制作风筝、陶艺、玩具、挂件等。
7
.结合学校或社区活动,进行美术综合探索活动,如绘制插图与年表、编写剧本、设计海报、制作道具、布置舞台、设计服装等。
附件3
瓯海区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友谊
副组长:谢建成
陈
适
组
员:付学献
黄德靖
朱洁如
各中心学校教学专干
育英、艺术学校教学负责人
下设监测办公室;
监测办公室主任:付学献
副主任:黄德靖
附件4
瓯海区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工作专家组名单
一、美术组
林晓洁(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蔡艳静(瞿溪小学教育集团)
黄晓红(景山小学)
叶怡妲(瓯海外国语学校)
翁晓青(仙岩一小)
王
建(南白象中心学校)
黄晓珍(区实验中学)
陈茜茜(梧田一中)
麻素芳(娄桥中学)
胡佳佳(梧田二中)
二、音乐组
黄
莺(景山小学)
黄晓隆(郭溪二小)
黄信侠(新桥小学旸岙校区)
王爱芬(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陈瑞雪(仙岩一小)
蔡晓静(南白象中学)
赵瑞霞(梧田一中)
付晓燕(瞿溪侨中)
陈鸯鸯(区实验中学)
徐向晔(梧田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