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要求
文章来源: 发布人:高建克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3 04:00 点击率:1591
1.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必须请假,并把工作安排好,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晨会、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到传达室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等。注意保持办公室、网络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组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空调等;班主任教师要检查教室、专用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玩网络游戏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
2.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态,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